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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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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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江苏突出抓好“规范”加强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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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的正确领导下,江苏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职业病二三级预防措施,每年职业健康检查服务量保持在350万人次以上,职业病诊断不出“设区市”,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质优的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服务。
  一、规范开展机构备案
  (一)明确备案程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分别于2019年、2021年印发《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规范做好两类机构备案工作。
  (二)做好分类指导。规范针对两类机构备案的不同难点,采取行政通报、现场调研、听取中央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汇报等综合性举措,重点指导有关县(市、区)加快推进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规划建设,指导有关设区市保持10类法定职业病诊断“全覆盖”,分类指导各地、各有关机构做好备案工作。
  (三)推进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现有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3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36家,基本做到职业病诊断“不出设区市”,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区县覆盖率提高到87%。
  二、规范开展备案后核查
  (一)增加核查环节。针对无法核实网上申报备案材料的真伪问题,我委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在两类机构网上备案成功后,增加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现场核查环节。
  (二)明确时限要求。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接到备案告知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反馈现场核查发现不具备能力的机构信息。
  (三)统一核查内容。制订《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场核查表》,指导基层规范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得到基层全力配合,相关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三、规范开展质量控制
  (一)通报质控结果。以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通报2023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结果的通知》。全省接受省级质控的15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中,省级质控结果等级为A的有28家、占18%,等级为B的有71家、占46%,等级为C的有10家、占7%,等级为D的有32家、占21%,未评等级的有12家、占8%。
  (二)突出结果运用。对质控结果等级为A的,给予通报表扬,减少质控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质控结果等级为B或C的,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并逐级上报;对质控结果等级为B的市级质控机构,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整改提高,确保2024年度省级质控结果等级达到A;对质控结果等级为D的,纳入2024年度省级质控;对连续两年质控结果等级为D的,要求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核实是否具备备案条件,对于不再具备备案条件的机构,责令其暂停提供职业健康检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对因连续两年未开展工作而未评等级的,要求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其向备案机关申请取消备案。
  (三)强化工作联动。通报下发后,省疾控中心还从省级质控发现问题中梳理出5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71条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给省卫生监督所,由其逐级下发给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调查核实,其中:已跟踪整改35家,部分整改1家,跟踪整改中4家,给予当场警告处罚4家,停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3家。
  四、规范开展业务培训
  (一)明确培训要求。印发《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核办法》(苏卫规(职健)〔2021〕2号),规定6个专业类别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考核内容、学时等要求。
  (二)突出培训重点。结合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工作需要,举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质量控制技术、信息报告等专题培训班9期,确保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三)扩大培训覆盖面。发挥省职业健康协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医院等各条线龙头单位作用,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6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基层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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