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强化市县协同、监测监督联动,不断建机制、重研判、严指导,做到风险排查在先、隐患化解在早,确保了全市职业健康领域形势平稳。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县协同抓落实
(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成立由市卫健委分管领导牵头,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镇江市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专班,明确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三方职责分工。
(二)实施市级挂牌督办。对存在风险隐患但未达到省级挂牌督办标准的企业实施市级挂牌督办,具体纳入标准为:本年度新增职业病累计3例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累计5例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有职业病危害相关健康异常劳动者累计1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发现粉尘浓度超标1倍及以上、且本年度有新增职业病病例或疑似职业病病例的用人单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可能引发职业病危害群体事件或负面舆情的事项。
(三)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镇江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以《工作任务交办单》形式交办省、市级挂牌督办风险隐患信息,明确承办单位、交办事项和工作要求,属地卫生健康委组织监督、疾控机构相关人员入企排查指导、普法监督、必要时执法惩戒,并于限期内将交办结果书面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卫健委适时组织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开展“回头看”。
二、注重数据研判,部门联动定风险
(一)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探索将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监测数据及职业病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整合分析,与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准确识别市级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靶向实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二)建立风险隐患化解定期协商机制。每月召开碰头会,由市疾控中心梳理提供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防治项目监测以及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质量控制等工作中发现的用人单位风险隐患信息,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三)推动疑似职业病“应诊尽诊”。根据镇江市职业病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定期议事工作机制(试行)规定,由市卫健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定期汇总收集职业健康检查、诊断各项数据,并制定《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异常通知书》模板。通过数据收集与整理,将发现的疑似职业病和岗中职业禁忌证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名单按照区域分配至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各地利用卫生监督力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法定义务,对职业禁忌证劳动者及时调岗、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进入诊断程序。2023年,镇江市新发疑似职业病均已完成或正在诊断程序中,做到应当进入到诊断程序的劳动者“一个都不能少”。
(四)织牢织密监管网。系统梳理上一年度出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省、市挂牌督办风险隐患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本年度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且纳入年度全市“百企千人”职业病防治培训对象,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不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四方责任共担当
(一)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以疾控体系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市安委办对区县政府的工作考核,进一步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争取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园区)三级监管队伍全覆盖,层层压实风险隐患化解工作责任。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锻造一支能发现隐患、能精准指导、能化解风险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统筹做好入企工作。在不折不扣完成省、市挂牌督办风险隐患入企指导基础上,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双随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入企时机,着重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指导力度,打通风险隐患化解“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推动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