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以下简称防艾项目)申请、评审和执行情况,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对《2015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指南》,现公布如下:
一、目标
推动社会组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扩大全省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工作的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原则
(一)广泛参与 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开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确定支持项目。
(三)目标导向 围绕目标,结合各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防治活动。
(四)属地管理 已注册的社会组织必须在其民政登记的地域范围内开展项目活动。未注册的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化原则在本属地范围内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属地疾控中心所提供的技术指导。
三、项目支持范围、预算及执行时间
2016年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主要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下领域活动:
(一)青年学生干预类。 重点支持高校学生社团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核心同伴教育员培训,经过培训并合格的同伴教育员针对在校学生中重点人群的同伴教育、行为干预等活动,并提供艾滋病检测转介或协助检测和检测前后咨询。
(二)高危人群干预类。针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如失足妇女、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和吸毒者)提供健康教育、安全套和润滑剂发放、性病诊疗服务信息和转介、艾滋病检测转介或协助检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对于吸毒人群还需要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减少毒品危害、清洁针具交换等服务。将干预人群中新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
(三)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类。针对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健康教育、促进安全性行为、心理支持、治疗依从性教育、CD4检测转介、病毒载量检测转介、动员其配偶/性伴接受艾滋病检测等服务。
要求项目所覆盖的目标人群不能与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同类活动所覆盖的目标人群重复。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申请预算总额不超过“服务人数×服务单价”与“阳性转介接受治疗服务费”之和,其中高危人群干预类服务单价不高于100元/人/年,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类服务单价不高于230元/人/年。阳性转介接受治疗服务费是指对干预人群中新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成功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工作经费,标准150元/人,需核查确认无误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四、申请组织的范围和条件
申请组织的范围包括江苏省参与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及自愿参加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请青年学生艾滋病预防干预类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高校系统内的学生社团,不接受跨校联合申请及跨校区开展工作。学生社团需挂靠校团委、校红十字会或高校学工处等处室并在其指导和管理下进行申请。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当年新登记的社会组织除外),要求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三)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含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组织,需与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联合申请项目,并接受培育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培育基地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民政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每个社会组织只能选择一个培育基地接受培育,一家培育基地联合的社会组织不超过3家。
(四)社会组织应有稳定的工作队伍、较好的执行能力和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五)已参加中华预防医学会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及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不能重复申请同类目标人群的艾滋病防治项目。
五、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组织应当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项目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申请机构的法人或者负责人。项目申请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防治工作需求、社会组织能力和信誉等对项目申请提出意见,由省(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意见提交项目办。
项目申请机构需要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申请机构的法人或者负责人。省级社会组织直接提交项目申请书至江苏省预防医学会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在市级及市级以下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培育基地应当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确保所申请项目与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并与其他经费来源支持的同类项目的目标人群不重复。
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需经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审核, 再上报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次审核无误后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项目办。
申请青年学生艾滋病预防干预类的学生社团需要填写社团及所在院校一般信息表。
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 《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 《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审核表》(一式两份)。
(三) 学生社团及所属院校的一般信息表(一式两份)。
申报材料需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以邮政快递方式报送至项目办,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预防医学会,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210009。联系人: 路鹏。邮箱:cnjsaids@163.com。电话:025-83759315。
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和协议签署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受理项目、评审结果及中标项目将在江苏省预防医学会网站(www.jspma.org)、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jscdc.cn)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办实名举报。
公示结束后10日内,申请组织须根据评审意见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在市级及市级以下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经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审核后,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市级预防医学会提交至项目办。省级社会组织直接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至项目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实施方案的申请组织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由江苏省预防医学会与获得批准的社会组织签署委托协议。
附件
1.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
2.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审核表。
3.学生社团及所属院校的基本信息。
4.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财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5.2016年江苏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活动内容和考核办法。